“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
“这项工作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
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以说‘一举多得’
棚改要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
要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好。”
这是李克强总理
在10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所做的强调
而中国政府网官微所配的图片
正是这张2017年7月11日
李克强总理在宝鸡宏文路棚户区
实地了解居民生活状况的现场照
这也让我们宝鸡人深受触动
时隔一年多
总理依旧关切着
亟需改善居住环境的城镇棚户群体
那就让我们从15个月前开始
看看在总理的指示与关怀下
在宝鸡干部群众的集体努力下
在各方的积极支持帮助下
宏文路棚户区以及整个宝鸡棚户改造
都发生了哪些变化?
“这里多少人一个旱厕?
早上排队吧?打水要走多远?
做饭得烧煤烧柴?住这找媳妇难不难?”
去年7月11日
李克强总理在宏文路片区棚户区
接连走进两户人家
关心着棚户区居民的日常“琐事”
宏文路片区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形成
当时店铺林立、商户云集
曾是宝鸡繁华区域
但随着历史变迁、城市发展
这里逐渐衰败
居住在这里的居民
长期被出行难、生活难、
排水难、如厕难等问题困扰
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
该片区被纳入宝鸡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李克强总理详询了该项目收支平衡情况
得知改造后将略有结余
便要求这些钱要全部用到棚改小区建设上来
并嘱咐加快棚改进度
尽快满足居民出棚进楼的期盼
要把这项直接增加群众福祉的补短板工作
做得更加细致扎实
同时,在10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
李克强总理要求:
“要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
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
防止混淆概念和界限。”
那么,按照总理的要求
宝鸡城镇棚户区标准和改造范围界定办法
又是怎样的呢?
下面划重点!↓↓
棚户区改造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包括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的危旧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包括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重点是城市中心城区内的城市危房、棚户区和城中村。
哪些房屋不能纳入棚户区改造?
➤不得将补偿面积过大、改造成本过高、不能实现项目资金自平衡的城郊村、城边村纳入棚改;
➤严禁将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
➤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
➤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非国家重点镇;
➤严禁将对小区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美化亮化,对居民房屋进行外立面整治、节能改造等的项目纳入棚改。
棚户区改造注意事项
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
按照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
和省委、市委的部署
以及宝鸡市棚改工作的具体实际
全市积极行动
将棚户区改造与发展商贸产业有机结合
高点定位、精心谋划
今年以来启动了7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宏文路、团结村、群众路3个片区
改造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了开工条件
其中宏文路棚户区改造项目
将共改造居民220户
企业单位6个,占地40亩
建设高层4栋,总建设面积8.5万平方米
项目预计于2020年年底建成投用
正是因为这不断的努力
截至今年7月底
宝鸡市已开工棚改项目16个、8598套
棚改安置住房基本建成8410套
政府投资公租房新增分配974套
其余项目计划9月底前全部分配
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623户
在一、二季度各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排名中
连续获得全省第一
而这些成绩与殊荣
不仅是全市各界的期盼
更是对总理殷殷嘱托的实践
是对棚户区人民承诺的兑现
相信在今后包括棚改在内的
所有民生工作中
宝鸡将一如既往
坚持促进社会公正、公平的原则
努力成为“一带一路”上宜居宜业的
幸福美丽城市!
(综合中国政府网、宝鸡人民政府网、宝鸡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