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将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昨日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我省不动产登记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去年陕西省不动产登记局也通过批准成立,为不动产登记的全面展开提供了机构保障。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内容应记入不动产登记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省国土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土部有关要求,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去年陕西省不动产登记局也通过省编办批准成立,并将该机构设置在省国土厅。下一步我省将召开林业、建设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的有序展开。
不动产登记簿证正式公布
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
自3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作为物权归属根据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主要内容,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26日正式对外公布。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表示,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内在要求。不动产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核心载体,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意义重大。
新证问世 旧证依旧有效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说,要明确告诉大家,新证问世,旧证依旧有效,不受任何影响。3月1日开始实施,而新证全国推行有一个过程。大家不用急着换领新证。以后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就不用换领新证。大家愿意换新,可以视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推广进程而定。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不动产登记从分散走向统一有一个过程,今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分散登记时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不动产征税问题只能交予法定
针对社会舆情上房地产税问题山雨欲来之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说,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
不动产登记小产权房“没份儿”
即将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提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10类不动产权将列入统一登记范围。许多人开始疑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小产权房会“合法化”?一直处于“走钢丝”的小产权房是否迎来转机?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处处长蔡卫华则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因为要登记必须是合法的,小产权房不合法。
针对由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引申出“小产权房将转正”的误读,国土部会同住建部于去年进行了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治理,并对各地小产权房进行清理、统计,将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湖北、山东、浙江等地也推出了分类整治方案,对准备建设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对在建项目依法拆除,对出售小产权房按照非法转让土地处理。
“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是要对全国的不动产进行统一摸底、管理。小产权房也是客观存在的不动产,制度无法绕开,登不登记必须明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说,《条例》的实施使得这一问题更加迫切,应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予以解决。
不动产登记
将降低房地产投资热情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证换成不动产证,从本质意义上代表了不动产登记联网的加速推进,对市场影响较大,一旦不动产登记联网实现,基本就意味着整体房地产的税制将有调整。
对房地产市场而言,不动产登记联网将有利于摸清楼市“家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预期。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直接影响到楼市,但通过不动产登记可以实现更多更快的楼市调控效果。
短期内期待不动产登记能够达到房价大幅回落的目的并不现实,因为整个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并非以打压房价为目的,更多是为了将来财税制度改革做准备。但长期看,不动产登记及即将到来的房地产税将改变房地产交易及持有环节的税制:转为交易环节并存量环节收取。未来房产持有环节将增加税费,这将会影响或者导致房地产投资热情的降低。


